辽宁脚趾坏死糖尿病足患者避免膝盖以下高位截肢的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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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患者来自辽宁辽阳市,男,70岁,转入我院就诊的前半个月,因为外出活动,右脚大脚趾出现一个蓝豆大小的血泡。因为水泡是最常见不过的了,所以患者和家属都没有给与太多的关注,只是按照一般的皮肤磨损处理,用酒精简单擦拭,出现问题后又用碘伏、双氧水、盐水等清洗,都没有效果,反而更加严重。

 

大约一周之后,大脚趾以及整个脚肿胀厉害,发红发紫并且疼痛难忍,患者用手轻轻压一压伤口,有大量的脓液渗出。家属陪伴去当地的中医院就诊,当地的医生见状表示发展的速度很快,为了能彻底根治必须只能截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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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和家属们也表示不解,只是一个脚趾感染坏疽,为什么就要截肢呢?经过了解之后,他们也意识到了糖尿病足的严重性,苦于没有更好的办法,他们也只有选择接受截肢了。患者也表示能接受截肢,只要能治好病,大不了脚不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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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当地的医生表示,这种情况需要从膝盖以下截肢,而不是从脚踝那里截肢。这样的方案怎么都让人难以接受,总不能因为一个脚趾坏死就把整条小腿给截了,总不能让自己的父亲拖着半条腿过晚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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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患者的儿子就通过很多途径咨询全国各地的医生,说只有商丘五院给出的方案能保守治疗。后来,他们通过好大夫网站医疗平台,转诊到我院接受保守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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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确,患者住进我院时除了身体发热外,大脚趾已经严重发黑坏死,但是病人的程度远远没有到了要截肢的地步,要从膝盖以下截肢更是非常严重的过度治疗,很难想象一个医生居然会有这样的方案,这不是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吗?这难道不是违背一个医生的职业道德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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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一步讲,如果你治不了,可以让患者往上级医院转,或者给出方案和指导也行。不能因为自己没办法,而把这些灾难强加给患者,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。

这里也用这个案例给大家提出几个建议:

第一,出现糖尿病足早期症状,如水泡、擦伤等等,一定要去专业科室找医生详细诊治,切忌擅自用药;

第二,一定要了解糖尿病足的严重性,但是大多数要求被截肢的患者都没有达到要截肢的地步,切勿马上接受截肢治疗。